唐小姐於燦基電單車行以五萬元購買全新本田電單車,於新蒲崗維修中心第二次例行檢查後,唐取車駛到觀塘繞道突然失去動力,險象環生,後車行拖走壞車。唐質疑車行檢測及修維水平,新車落地只有兩個多月便故障,要求換車。車行只答應免費維修及更換零件,及保養期由原本半年延長至一年,但唐拒絕。
代理只能換零件
車行解釋,該電單車為日本本田於泰國設廠生產,當日交車前曾試行超過四公里,並非即時壞車。又因新車只行駛330公里,試車時路程較短及不會以高速試車,當日突然死火是因引擎供油系統不正常運作,事後已提供原廠保養維修。又稱維修技工八成以上有機電工程署認可牌照(S1)專業資格。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由於車行一般為代理非原廠,只能為車主更換零件,只有原廠會有機會換車。而車主可要求車行負責維修,若其間沒車使用可要求車行借車或作出其他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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