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小百科︰公屋空置通知辦事處

公屋小百科︰公屋空置通知辦事處

問:本人父親獨居於公屋,因病在我家暫住。如他入住安老院,是否要交回單位?日後又可否重返公屋居住?
答:住戶丟空公屋單位或將單位轉租,已違反租約條款,有關租約會被終止。獨居長者若暫住親友家中養病,亦須通知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房屋署會因應個別情況作出適當安排。

可申請保證書

若年長住戶需入住安老院,可向房屋署申請「保證書」,但必須符合申請資格,以便日後他們有住屋需要時可獲得安置,而毋須重新輪候。如住戶沒有租住公屋需要,應盡快將單位交回房屋署,以便重新編配給有需要人士。
房屋署一直致力確保寶貴的公屋資源得以善用,並成立專責小組跟進涉嫌濫用公屋的個案。屋邨辦事處職員會透過處理租約事務及家訪,及早發現懷疑濫用公屋的個案,並教育市民善用公屋資源的意識及鼓勵他們舉報濫用個案。
房委會熱線:271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