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警界11年的中年警員,涉嫌兩度虛報被禁錮於葵涌警署,被控兩項浪費警力罪,原定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受審。但辯方引述被告的精神報告指,被告自02年已有精神病,出現幻覺,見到同事頭上長出角,已寫在警察記事冊內,案發前幾日亦見到魔鬼,故辯方要求將報告轉交控方,考慮以其他方法處理本案。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決定將被告還柙,索取兩份精神報告,本月30日再訊。
妄想被同事迫害
代表被告張永康(40歲)的律師指,被告於00年入職警隊,兩年後出現精神病。按精神報告,被告有間歇精神受壓,妄想被同事迫害。去年案發前幾日,被告腰痛復發,情緒低落,聲稱見到魔鬼,曾入院一天。
現被停職的被告,被控於去年12月16日,向警察通訊員邵婉怡及警司黃漢坤作出虛報,聲稱被非法禁錮於葵涌警署。
案件編號:TWCC9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