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完煲蠟未盡興 買火酒「煲車」燒巴士案 再拘少女

玩完煲蠟未盡興 買火酒「煲車」
燒巴士案 再拘少女

【本報訊】慈雲山縱火燒巴士案真相大白。六名「小學雞」剛升呢成為「中學鴨」,周二凌晨一起玩煲蠟未過足癮,竟到便利店買火酒玩「煲車」。有涉案少年在網上自爆犯案後,警方前日採取連串行動,據稱有部份少年得知闖下大禍,由家長陪同到警署自首,事件中共有六人被捕,事後大部份獲保釋。
記者:姜偉康 徐雲庭

警方昨日再拘捕多一名少女,疑她涉及巴士縱火案;據悉,警方過去兩日分別在慈雲山、葵涌荔景邨及將軍澳景林邨合共拘捕四男兩女初中生,他們就讀不同學校,部份人經常在慈雲山區流連而相識。當中三人剛由「小學雞」升上中一成為「中學鴨」;另有兩人就讀中二,其中包括14歲男生及13歲女生,昨日被捕少女亦為初中生。警方除了根據網上有人自爆縱火的線索追查,並在區內進行問卷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片段鎖定疑人。
網上有人透露涉案者包括花名「章魚」及「杰哥」,消息又稱,早前在網上自爆縱火的13歲少年姓柳,本月在新蒲崗一間天主教中學升讀中一,本報多次致電該校校長求證,惟校長聲稱無收過警方通知,並一直拖延最終未有回覆柳是否該校學生。
柳的一名同學指柳昨未有上學,兩人自小五相識一同升中,柳在小學時已是頑童一名,「成績差、學校記過、又冇禮貌!」本月開學僅半個月,已被校方發警告信。據其友人透露,柳在單親家庭成長,與母親及姊姊居於慈雲山慈民邨民泰樓。

其中一名被捕少年由警方私家車載離黃大仙警署到港鐵站。
簡明恩攝

其中一名被捕少年,由母親保釋後離開警署。

有同學認出網上疑似縱火人為姓柳被捕少年。
互聯網

家長慨嘆頑童貪玩

據了解,有人被捕後承認貪玩肇禍,該批少年男女中秋節晚上在慈雲山玩煲蠟,其間有人「唔夠喉」,即興到附近一間便利店購買火酒玩「破壞王」,一行人經過毓華街巴士總站,疑見有巴士大門打開,衝上巴士車廂,在近落車門的座位淋火酒燒巴士,各人隨即離開車廂,並在現場以手機拍攝「煲車」情況。
昨午3時許,其中一名被捕少年由母親保釋離開黃大仙警署,少年母親聲稱:「佢冇份㗎,唔係佢放(火),一齊玩咋嘛,佢都冇上車(巴士)!」差不多時間,有警方私家車載同另一名被捕的少年及其女親友離開警署。直至傍晚,其餘被捕的少男少女亦相繼由家長保釋離開警署,有家長慨嘆:「細路仔中秋節貪玩啫!」

初中生玩火煲巴士示意圖

1)四男兩女初中生中秋節當晚玩煲蠟

2)六人玩得興起,到附近便利店買火酒準備煲車

3)一行人經過毓華街巴士站,進入無上鎖的巴士在車廂淋火酒縱火

4)巴士瞬即陷入火海,六人逃離巴士,不忘拍攝大火情況

話你知
燒毀三輛巴士共值千萬

初中生疑貪玩縱火,燒毀三輛總值千萬元的巴士,執業律師鄧達明指被告一旦罪成,巴士公司有權循民事途徑向縱火者索償。不過假若縱火者是青少年,未有經濟能力,成功追討損失金額的機會很微。若縱火者犯案時已屆18歲,且無力償還,則可申請其破產。此外,除非青少年的父母被證明有嚴重疏忽,致使子女縱火,否則父母毋須承擔子女被民事索償的責任,不過,父母有否嚴重疏忽較難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