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調查 13萬水錶壞嘅抄錶兩年無發現 一次過追三年水費

申訴署調查 13萬水錶壞嘅
抄錶兩年無發現 一次過追三年水費

【本報訊】港人每年繳交水費數以十億元計,但水務署抽查發現,約有5%水錶準確度未能達標,推算全港可能有13.8萬個水錶不準確或損壞,用戶隨時矇查查多交水費。申訴專員公署更發現,有抄錶員經過逾兩年仍未能識別水錶已經損壞,事隔幾年後發現,水務署一次過向用戶追收水錶損毀期間長達39個月水費,合共2.5萬元。
記者:盧文烈

水務署在2010/2011年度接獲7,359宗有關水費單及水費的投訴,主要不滿水務署基於很久以前水錶曾經損壞而調整客戶水費,但署方卻沒有提供充份證據及資料。
申訴專員公署接獲一宗投訴,涉事水錶是某大廈公用地方的水錶,投訴人是大廈業主立案法團,06年初至08年底,法團收到八期零收費的水費單;到09年5月,法團突然收到水務署來函,指水錶損毀,已於08年9月更換,署方並向法團追收水錶損壞期間,即由05年7月至08年9月的水費,合共2.5萬元。

被斥漠視客戶感受

公署批評抄錶員逾兩年仍未能識別水錶損壞,而署方直至第六次錄得零用水量,才發出更換水錶指引,反映電腦系統稽查不足;最離譜是署方用了九個月時間才更換水錶,又用了八個月觀察用戶用水量。公署直斥水務署漠視客戶感受,事隔幾年才追收水費,更對新搬入大廈的住戶不公平。
申訴專員黎年指,水務署上年度的抽樣調查發現,5%水錶準確度未能達標,即未能達至不高於或低於實際用水量3%的標準,若按此比例推算,全港可能有13.8萬個水錶不準確或已損壞。

給用戶的信講大話

公署又發現,上年度有13%%舊水錶未經測試便棄掉,事後因而未能向客戶提供壞錶的證據;最離譜是署方竟提供不真實資料,在發給用戶的信中假稱水錶經測試後證實失靈。
水務署回覆指,根據上年度測試,在不準確的水錶當中,99%所量度的用水量較實際的用水量為少。

水務署七宗罪

1.對抄錶員的培訓及監察不足,不重視抄錶員輸入的代碼是否正確
2.電腦系統稽查不足,致未能識別水錶損壞
3.當系統出現缺失,修正需時過長,最長一項需54個月
4.對工作指令及進度監察不足
5.測試水錶的規則令員工感到混淆
6.調整收費需時過長,沒有做到以客為本
7.安裝新水錶時無對所有棄置舊水錶進行測試,但在發給用戶的信件中,卻假稱水錶已進行測試

資料來源:申訴專員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