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公務員無力還債政府今年預支2.87億薪金

40公務員無力還債
政府今年預支2.87億薪金

【記者盧文烈報道】公務員薪高糧準,是不少財務公司的重點借貸對象,部份公務員容易因此「使大咗」。政府數字顯示,今年首七個月有40名公務員因無力還債或破產,工會認為只屬冰山一角,實際情況更嚴重。公務員事務局上月向員工重發《公務員貸款須知》,提醒有難員工可向政府借糧,本年至今政府向公務員預支薪金達2.87億元。
今年截至7月,公務員無力還債或破產個案有40宗,平均較去年全年87宗微跌。據了解,當中不少是警隊人員。局方強調,公務員如經濟拮据致工作表現退步或有不當行為,如未獲批准借款或「秘撈」,部門可視乎情況對員工作行政或紀律處分。
局方上月向員工發放《公務員貸款須知》,原來按規定公務員私人名義向私交友好借款,每次不得超過3,000元,並須30天內清還;若以私人名義向其他人借款,每次不得超過1,500元。當局又提醒員工,某些情況下可向政府借糧,預支薪金須在日後薪金按月扣減。

重發《公務員貸款須知》

公務員事務局數字顯示,今年至7月公務員借糧有738宗,涉款2.87億元。該局補充,局方每年會檢討及發出《公務員貸款須知》。有銀行職員指,除警察外,公務員向銀行借錢,普遍較其他行業員工容易,息率有機會較低,過往也處理過公務員借錢投資失利個案,最後欠下一身債。

公務員甚麼情況下可借糧

原因:遷居、本人或子女結婚、喪葬、未婚子女海外升學、民事訴訟或買樓自住
最高金額:總薪級表第21點薪金(29,795元)

原因:境外家屬重病或去世,本人或配偶旅費
最高金額:第15點的薪金(22,240元)

原因:獲准在境外休假不少於28天
最高金額:休假期內的薪金,最高3個月薪金

原因:在境外初次受聘或調職來港
最高金額:不超過2個月薪金的一筆整數款額

原因:不可預見的家庭變故或患重病
最高金額:總薪級表第30點(45,020元)或3個月薪金,較少為準

資料來源:公務員貸款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