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扣減制應更人性化

特稿
扣減制應更人性化

綜援受助人漏報收入,跟進個案的社會保障助理一般會根據內部指引,透過電腦軟件計算受助人應歸還款項。受助人若因此情緒受困擾,該職系員工礙於私隱條例,不能將個案即時轉介專業社工跟進。有社署社工認為,社署應檢討扣減綜援金機制,多考慮扣錢後綜援戶能否生活這因素。
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主席陳振華表示,綜援戶若漏報入息,多領了綜援金,基於這些是公帑,他們有責任把關,追回款項。社會保障助理非專業社工,處理個案時雖可察覺受助人有情緒波動,但陳振華指,礙於私隱條例,他們要取得當事人簽紙同意,才可將個案轉介社工跟進。

現行制度綁手綁腳

他直言,現行的制度綁手綁腳,「我哋有向署長反映,係咪應該係社會保障部都要加入社工職系?咁會對受助人好有幫助」。
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也指出,類似張伯的悲劇偶有發生,社會保障助理職系同事跟指引辦事,但署方應檢討追款機制,是否加入較「人性化」因素。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