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五日的美食博覽已於上月結束,海關今年接獲三宗參展商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比去年85宗大幅下降。消費者如懷疑購入假貨,應盡量保留貨品及收據,向海關舉報。
讀者李太於今屆美食博覽以300元購入四樽冰糖燕窩,食用後質疑為假貨,「食落味道同質地同平時食開嘅唔同,好似橡筋」,她指當時人來人往,參展商並沒提供收據,現擬向海關舉報。海關表示,去年有74宗投訴涉及一款罐頭鮑魚,經測試後證實為螺肉,有關參展商及進口商已被檢控,各被判處罰款1.2萬元。本年的投訴涉及冬蟲草、日月魚及海參,有關個案仍在調查中。每逢長假期及大型展銷活動,海關均會派員巡查零售店舖及參展商,並會派「快速行動部隊」處理緊急投訴。
罪成可判監五年
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生產、供應及管有附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皆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消費者可致電海關熱線25456182,或致函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14樓向香港海關消費者保障科(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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