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職油站職員的前小學教師,多年前誘騙補習小男生替他口交被判監。他出獄後故態復萌,冒警企圖雞姦10歲男童,又再入獄,惟他涉嫌仍然不知悔改,連朋友12歲兒子也不放過,於上周日以禮物利誘對方替他手淫四次。他昨被解往荃灣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還柙至下月27日再訊。
涉誘朋友稚子手淫
被告林錦榮(45歲、圖)被控於本月4日在天水圍天澤邨寓所內,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控方透露,男童是被告朋友的兒子,年僅12歲。被告當日送禮物給男童,叫男童替他手淫四次。男童翌日告知家人報警,被告同日飛往加拿大。本港警方通知加拿大當局不准被告入境,被告本月9日返港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有兩次案底,今次案情嚴重,有機會棄保潛逃,故反對保釋。署任主任裁判官彭中屏決定將被告還柙至下月27日,轉往屯門裁判法院再訊,等候認人手續及律政司指示。
資料顯示,被告有同性戀及孌童傾向。96年9月他任小學教師期間,將上門跟他補習的8歲男童蒙眼,稱要「玩食啫啫冰」騙男童口交。之後兩年多,被告送精美文具及GameBoy遊戲帶引誘男童替他口交。被告終在00年被判入獄四年半。
被告03年刑滿出獄。06年6月,被告在屯門街頭冒警,誣衊一名10歲男學生藏毒,帶往商場廁格搜身。他叫男生脫衣,舔男生臀部,更企圖雞姦男生。被告07年被判入獄4年9個月,當時承諾會尋求心理專家協助。
案件編號:TWCC24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