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維權人士王荔蕻昨在北京朝陽區法院被裁定「尋釁滋事罪」成立,判處入獄九個月,她的兒子齊健翔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表示判決不公,並將會上訴。他指母親的遭遇正反映了中國的現狀,又指王在庭上表明自己無罪,並感謝網友們的支持。
10多名網民及上訪者昨日清晨就到法院外聲援王荔蕻,但大批公安在法院50米外圍拉起封鎖線,不讓民眾及記者走近。八名外國使館人員及一名歐盟代表要求進入法庭旁聽,但被法院以座位不足為理由拒絕。
「根本是政治打壓」
案件原定於昨晨9時宣判,但臨時提早到8時半開庭,獲准入內的齊健翔說,宣判過程只有10分鐘,母親上個月一審開庭時患了感冒,這次見她的精神比上次好,心情坦然,法官宣判後,她跟法官說:「相信你們也知道我無罪!」齊在庭上與母親短暫交談時,轉達了支持者對她的問候,王感到欣慰。
庭外的聲援人士在得悉判決後大呼不公,並稱讚王荔蕻熱心助人。網友朱先生說:「根本是政治打壓,一個值得表彰的人卻被判刑,這能叫公正嗎?判一日也不公平!」
判決書指去年4月中,福建福州市法院審理三名網民自發調查女子嚴曉玲的死因時,王荔蕻透過電話及互聯網組織民眾,在庭外抗議審訊不公,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王的辯護律師劉曉原昨稱,今年初中東爆發的茉莉花革命浪潮衝擊中國後,當局加強打壓異見和維權人士,活躍於維權界的王在此期間被當局拘控,今次對她判刑,顯然是要對維權運動發出警號。
56歲的王荔蕻2008年起參與公益活動,在網上開博客,關注政治時事。曾為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河南輸血感染愛滋病的田喜等人鳴寃。今年3月她在北京被公安帶走,一個月後家人才獲通知她被正式逮捕。王荔蕻最初被控「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後改控「尋釁滋事罪」。
《蘋果》記者
王荔蕻遭打壓事件簿
2010年04月16日
‧三名網民因調查福建女子嚴曉玲死因而被控誹謗案一審,王荔蕻組織網民前往福州聲援。
2011年03月21日
‧因在網上聲援在內地多個地方出現的茉莉花革命集會,在北京被公安帶走,再以「尋釁滋事罪」將她刑事拘留。
2011年04月22日
‧王遭正式拘捕,罪名為「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
2011年08月01日
‧律師透露檢方一直未有確實證據,但將罪名改回「尋釁滋事罪」。
2011年08月12日
‧北京法院一審開庭。
2011年09月09日
‧北京法院裁定她到福州聲援三網民期間犯「尋釁滋事罪」,判入獄9個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