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乘火車歸家途中拾獲一錢包,打開一看內裏有一張外國人駕駛執照。讀書時老師說,拾到錢包,要物歸原主,最簡單是把錢包投進郵箱,由郵局交與警察。但是外國人的怎辦?於是把錢包拿回家,然後打算寄回駕駛執照上寫的地址。
錢包拿回家,爸媽見到了,把小子罵個半死,說為甚麼其他人不碰偏偏你要碰,拾到了又不立即交給警察。老媽說:「路上警察查身分證,看到你有別人的錢包,抓你回差館,上庭告你盜竊,你百辭莫辯!」說罷把錢包搶過,待明天由老娘交往火車站云云。
小子以為自己做了好事,未料會被臭罵一頓,心生不忿,說:「要被抓也沒辦法,我是沒有做,錢包內的錢也沒碰過,警察可以拿我怎麼樣?要交回火車站,我自己來便行,怎麼還要老媽妳代勞?」小子行來二十有八,也算不了「小」,奈何就是說老媽不過,憤然回房倒頭便睡了。
這麼一件小事,香港的父母可能也不明白,要放開的,還是要放,難道到當父母的退休了,已成年的子女要管麼?
世說新語.排調篇說:「元帝皇子生,普賜群臣,殷洪喬謝曰:『皇子誕育,普天同慶,臣無勳焉,而猥頒厚賚。』帝笑曰:『此事豈可使卿有勳耶?』」意思就是說,這世界有些事是他人幫不了忙的(例如生仔)。子女長大了,有些事情是不能為他們決定,不然他們永遠不會長大。
(註:林夕抱恙,專欄「常言道」是日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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