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官找人模擬偷竊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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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找人模擬偷竊捱批

【本報訊】女子涉在夜店偷手提電話,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盜竊罪成。主審裁判官裁決時指,曾在午餐「搵人示範咗好多次」,確認不需如辯方所講一定要反手才偷到電話,正手也可以,故否決辯方提出的疑點。女子不服定罪上訴,上月在高等法院獲判上訴得直。法官湯寶臣昨下判詞指,裁判官私下找人模擬,並非證據一部份,控辯雙方亦無機會提出質疑,故裁判官程序上失誤。
案情指,上訴人劉詩韻被指於今年1月15日晚,在中環蘭桂坊BeijingClub消遣時,偷竊一名男顧客的手提電話。她經審訊後被判監15個月。
案件編號:HCMA2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