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服乒球教練闖女界艷裝出庭 喉核暴露男兒身

易服乒球教練闖女界
艷裝出庭 喉核暴露男兒身

【本報訊】一名有易服癖的男性泳客,身穿女性泳衣往黃大仙摩士公園泳池戲水消暑後,逕自走進女更衣室取回個人物品,惟被泳池職員揭發其男兒身報警。他被控違反《公眾泳池規例》中,成年人不得進入分配給異性使用的更衣室的罕見罪名,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即時認罪,並在庭上辯稱,平時慣用傷殘廁所,迫於無奈才犯案。

報稱乒乓教練的被告陳靜琪昨一身桃紅中性打扮出庭應訊。李旭基攝

辯稱:冇得揀

擁有女性名字的男被告陳靜琪(26歲),報稱乒乓球教練。他留有一頭長髮,身形纖瘦,豐唇鳳眼,胸部更微微突起。身穿桃紅色運動衫、腳踏粉紅球鞋的他,坐在旁聽席上顯眼非常,更不時撥弄長髮,一封媚態。惟走近細看時,才發現他有喉核。記者在散庭時嘗試接觸被告,他只以嬌滴滴的口脗說「唔得閒」以打發記者。
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昨質疑被告是否經常出入女洗手間,被告回答說「唔係」。裁判官繼而問他,何以會入女洗手間,被告稱「冇得揀」,並向裁判官解釋過往會使用傷殘人士洗手間。裁判官說,被告所持身份證寫明他是男性,理應使用男洗手間,因此對被告身份感到憂慮,將案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
案情指,今年6月9日下午5時許,在黃大仙摩士公園游泳池內,身穿女性泳衣的被告欲進入女更衣室。當時在更衣室門口遭一名男職員截停,經查問後,被告招認男性身份。惟職員見其手上持有女更衣室儲物櫃鎖匙,決定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指控,並稱自己早前進入女更衣室更衣,游泳完畢後欲取回放在女更衣室儲物櫃的物品,當時並無其他人在更衣室內。
案件編號:KTCC47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