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秋將至,小心樂極生悲。有急症室醫生表示,近年除續有「百厭星」煲蠟燒傷,更有人喜拗斷螢光棒甚至用火燒,若螢光劑濺出觸及眼角膜,或造成永久視力損害。
屯門醫院急症科顧問醫生馮顯達指出,螢光劑屬化學物質,對皮膚、眼睛及呼吸道黏膜均具有刺激作用,如折斷螢光棒時濺出螢光劑不慎彈入眼睛,可能傷及眼角膜,永久損害視力:「如果康復得唔好,眼球有撻疤,以後睇嘢前面會有個影」。
亦有人拗斷螢光棒後,嘗試燃點螢光劑。馮顯達說,暫未有報告指燃燒螢光劑釋放的物質,會對人體有害,「不過液體可能係助燃物,安全角度都係唔應該燒」。近年曾有孩童折斷螢光棒後誤吞螢光劑,幸無生命危險,一般亦不會有大後遺症,「只係腸胃會有啲唔舒服」。
燒傷大多達二級
煲蠟亦是中秋常見違法活動。據醫管局統計,去年共錄11宗煲蠟引致燒傷的個案,比09年多兩宗;傷者以20歲以下青少年為主。馮顯達指,煲蠟產生火球可達兩米高,除了手腳,火舌更可能觸及眼睛甚至呼吸道,如灼傷呼吸道內黏膜,紅腫以致呼吸道阻塞,恐有生命危險。
他補充,因煲蠟而燒傷的案例,大多數達二級燒傷,真皮會起「水泡」,癒合需時兩周至兩個月不等,其間每天要洗傷口。個別傷者更屬三級燒傷,全層真皮內神經線、血管會壞死,膚色變成死白,又或炭黑,影響外觀,「到時就唔痛,根本係冇感覺」。如果傷口在關節位置,更可能影響日後的活動能力。他提醒,一旦燒傷應即脫下手錶等緊箍肢體的飾物,並以清凉的水冲洗十分鐘,而非坊間流傳的方法,「豉油、藥油或帶刺激性,唔係有效降溫辦法,隨時痛上加痛」。此後便應求醫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