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亞戰局底定,卡達菲倒台了,新政府上台,法國分得石油合同,英國也會得獎賞,美國卻是輸家。
因為奧巴馬猶豫。利比亞之亂,二月十八日開鋒,卡達菲的軍隊開始殺平民,幾天之後,利比亞軍隊,包括空軍,已生譁變。
然後事態發展急劇。四十二年來,東部城鎮相繼陷落,班加西幾乎已經是起義軍的臨時首都。
美國如果有列根當總統,此時絕不會乾巴巴的旁觀,早已出兵多時,面對亂局,卡達菲無還擊之力,正因為美國遲疑,反倒在三月六日才集結殘部反攻。
奧巴馬很奇怪。一九八四年,卡達菲在蘇格蘭上空炸了一架美軍回家渡假的客機,英國抓了兇手,白高敦卻要把兇手引渡回利比亞,奧巴馬端起一張不共戴天的臉孔,指摘英國姑息養奸,對不起盟國。
好了,利比亞革命,就在卡達菲最脆弱的時候,奧巴馬卻沒有出兵誅凶。美國國會覺得這位黑人總統有點不對勁:一九八六年,卡達菲在柏林的士高放炸彈,炸死美軍多名,列根馬上空襲的黎波里,炸死了卡達菲的女兒。
大好機會,奧巴馬輕輕放過,因為他像台灣的馬英九一樣,在明明要赴湯蹈火的時刻,他要做老好人。奧巴馬一直按兵不動,非要等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禁飛區不可──聯合國是一個殘障機構,沒有公信力;奧巴馬再等待非洲國家組織達成決議,給他命令。
這時,英法看見勢色不對,不等了,自己出動空軍,卡達菲本來早應摘誅,拖到今日,因為奧巴馬的猶豫。
三月二十日,義軍早已貫通利比亞東西走廊,奧巴馬才下令發射導彈。奧巴馬的錯誤,是他誤以為利比亞是繼伊拉克和阿富汗之後的第三個泥沼──但利比亞並不是,出兵利比亞,打贏易如反掌。
結果是本來外科手術可以結束的戰亂,延長為內戰,利比亞三萬平民死亡,就是因為奧巴馬的遲緩。猶豫不決(Procrastination),是「王子復仇記」的人性第一弱點,奧巴馬犯足。內政不行,外交軟弱,戰爭取勝無膽色,吹水空談有表情,這樣的總統,多玩四年,美國早點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