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被踢爆火災善款去向不明,只是內地慈善團體管理不善的冰山一角。近月來,內地多個慈善團體接連爆發醜聞,情節一次比一次嚴重,讓民眾對慈善團體的信心一落千丈,部份團體更面臨籌款艱難的困局。
輿論促立法監管
自從今年6月,郭美美在微博上自稱「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高調晒名車、名貴手袋後,引發民眾質疑捐款被人挪用去享樂,對紅十字會信心盡失,部份地區的捐款大減九成。隨後陸續爆出中華慈善總會涉嫌違規,向詐捐的企業開出收據,助他們逃稅;中青少年發展基金會被指參與非洲的希望工程,有斂財之嫌;內蒙古公益事業聯合會向張學友演唱會強索門券等醜聞;河南宋慶齡基金會被指以善款建豪宅和放貸等。這些醜聞令慈善事業再受打擊,重創民眾對慈善機構的信心。
內地輿論認為,在唯利是圖的社會單靠慈善團體本身自律,已經無法挽回民眾信心,當局應當制訂《慈善法》,以法律方式,讓政府在制度層面上監管,亦讓各慈善團體提供營運規範的框架。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