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馮俊文21年前出世不久後遭威爾斯親王醫院誤診,無端端在他心臟開窿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馮俊文向政府索償800萬元,但據了解,政府還價只肯賠償15萬元。代表政府的大律師昨盤問馮,踢爆他是運動健將,在公開划艇比賽獲金牌,中小學體育成績優異,更認為馮為成功索償,訛稱自己有心口痛問題。
政府僅願賠償15萬元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承認90年7月,誤診馮俊文(現年21歲)的心臟肺動脈及主動脈調轉。據了解,政府只肯賠15萬元,當中只針對誤診並做手術一事。
馮俊文因受誤診影響,19歲時的運動機能恍如50歲男人,累他不能考警察。他又稱有心口痛、呼吸困難而不能做運動。03年進行心臟修補手術後,只是腳部肌肉已不僵硬,不用「跛下跛下」,心痛問題反而更加嚴重。
但代表政府的大律師昨盤問馮俊文,揭發他其實是運動健將,中四時不但參與校內籃球隊及玩標槍,又參加室內賽艇公開比賽,當中每人划一分鐘的20人混合賽奪亞,男子4乘500米接力賽更奪金。大律師又透露,馮在小學至中學的體育科成績,絕大部份都獲A或B。02年的醫療報告中,醫生評定他運動持久力為良好。
馮俊文解釋,只參與籃球隊練波;標槍是因為輕鬆才玩。至於室內賽艇,因當時在推廣初期,只有很少參賽者,才讓他勝出。他打羽毛球10分鐘就要休息。
七份報告無提心口痛
大律師引述03年3月至06年7月,馮俊文在進行心臟修補手術後的八份覆診報告。首七份當中,都沒有列明他有心口痛的症狀,還說他運動耐力良好。大律師質疑他因要申請法援及入稟索償,直至06年7月覆診時,才向醫生提及心口痛。馮俊文解釋,每次覆診都有講明自己心口痛,對於報告內容,他覺得很出奇。
大律師又引述醫生報告,指馮俊文的心室及心房確有血液倒流,但只屬輕微。但馮反駁指,葛量洪醫院的醫生告訴他,年老後問題會變得嚴重,着他努力讀書從事文職。
案件編號:HCPI11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