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遇上突發情況入院,家人能否代病人決定接受各種治療?答案是因情況而定。有律師指出,倘病人是由父母陪同入院,父母會成為「當然監護人」,可替無自決能力的病人做決定;但亦有醫生指出,倘若陪同入院的家人並非病人的日常照顧者,便有機會由醫院代為決定每項治療。
律師梁永鏗表示,智商低的病人需由醫生決定是否要有「醫療監護人」為病人作決定。「但(智商)低至乜程度先要有(醫療監護人),就要由醫生決定。」若一般人突然暈倒送院,家屬有權替病人作決定,「例如係父母陪個病人入去嘅,父母就係『當然監護人』。」
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外國曾有病人家屬因宗教理由,不讓醫院替病人輸血,院方須獲法庭批准才可進行有關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