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情場騙子 少女助呃135萬

愛上情場騙子 少女助呃135萬

【本報訊】妙齡律師行女文員疑遇上情場騙子,為替情郎籌醫藥費,受教唆下盜用律師樓客戶資料,購買保時捷及寶馬兩部名車,然後為「上會」向兩間財務公司騙得共逾135萬元貸款。及後,她目睹情郎用名車接載「新女」,發覺受騙,遂向僱主及警方自首。她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共三項控罪,下月14日判刑。

在犯人欄內落淚

21歲被告侯穎芝,曾當兼職教師,案發時任職律師樓文員,月入1.2萬元。女被告昨在犯人欄內一度落淚,由於她願協助警方調查,並錄了口供,法官遂將案押後,並准她保釋候判。
控方指,女被告於酒吧認識自稱JasonWan的沈恩成(30餘歲),並戀上沈。其後,沈聲稱在上海受重傷,須龐大醫藥費。女被告用盡方法籌錢,仍未足夠,沈遂獻計,教唆她藉買賣名車從中圖利賺快錢。
女被告於09年9月至11月間,聽從沈指示,先後買入一部保時捷及一部寶馬,分別向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及AlpheraFinancialServices申請貸款,以便「上會」。
惟車行職員及財務公司職員指女被告年紀太輕,她便擅自取得律師樓陳姓女客戶資料,訛稱對方是自己母親,借用陳的名義買車及申請貸款,自己則當擔保人,然後將陳的身份證副本、地址證明及入息證明等文件交予相關人士。而女被告則呈交律師樓文件,聲稱在律師樓當行政秘書,月入5.5萬元,又扮陳簽署相關文件。最終,兩間財務公司分別批出逾65萬元及70萬元貸款,每月供款共3萬元。
女被告深信沈會負責還款及盡快將車出售,惟一直未有兌現,她只好向母親、朋友及財務公司借高息貸款,應付供款,但五個月後已無力支付。
及後,她目睹沈駕着名車,載着另一女子,遂致電質問沈為何還未將車出售,又追問他為何用假名。沈哄騙她,稱當天所駕並非她所買的車。她自覺受騙,主動向僱主交代,然後親撰自白書交予警方。控方指,女被告尚欠涉案兩間財務公司合共逾147萬元。
此外,去年2月18日,沈聲稱把涉案寶馬供別人試車時超速,警方要求提供司機資料,女被告誘騙朋友「頂包」,由朋友承認超速。
案件編號:DCCC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