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報道指,政府有意規定市民購買電器時,預先繳付回收處理費,包括電視機、洗衣機、雪櫃、手提電腦等,但不包括手機、數碼相機和電子遊戲機。電腦商會創會會長張耀成昨稱,環保署早前已表示,計劃的有關文件今年底前交立法會,他希望能做到生產商、零售商及消費者共同分擔收費。08年本港產生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約七萬公噸,按年增長2%,當中八成循環回收再造。政府去年初就「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諮詢,並認為本港每日有九千噸廢物送到堆填區,若要達到2015年回收率至五成半的目標,須落實生產者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