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受傷僱員何時可判傷?
答:如果僱員因工傷意外而有可能導致永久完全或部份喪失工作能力,勞工處的職業醫學組將會為受傷僱員安排到醫院接受判傷。
醫生會通知勞工處
有不少受傷僱員誤以為判傷應在工傷病假完結後或完全康復後才進行。
而事實上,雖然受傷僱員可能仍需覆診,但若其病情及傷勢已經穩定,便可視為適合判傷。
病情及傷勢是否穩定,一般是根據主診醫生的醫學專業意見。當僱員適合判傷時,主診醫生會通知勞工處。勞工處在收到通知後會為受傷僱員盡快安排判傷,評定受傷僱員的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及所需的病假,以計算其工傷補償金額。
工業傷亡權益會電話:23665965
網址: http://www.ariav.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