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雅芝08年幫內地一間服裝公司做皮草代言人,點知合約期滿,佢嘅平面廣告仲繼續俾人攞嚟做宣傳。趙雅芝為咗維護肖像權,入稟告涉嫌侵權嘅兩間公司,索償經濟損失同埋精神損失40萬元,噚日單案喺內地開審,被告嘅公司話廣告已經拆除,仲話使用趙雅芝肖像只係因為喜歡佢,但要承擔咁大過錯真係承受唔起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