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yMeASunday:最瘋狂的事 - 黃偉文

BuyMeASunday:最瘋狂的事 - 黃偉文

這裏有一個香港女人和一個法國女人。
除了大家年紀都是「三十尾四十頭」之外,這兩個人完全沒有共通點,沒有相同的興趣,沒有相同的朋友,沒有相同的信仰……甚至連居住的城市也相距十萬八千里。
偏偏香港女人每年都不怕迢長路遠飛到巴黎探望法國女人,而且不只一次,最瘋狂的一年試過總共橫越了歐亞大陸五、六次。
說起瘋狂,真正令人不解的,是每次香港女人到了巴黎第一件事都是去法國女人工作的地方探望她,但在眾目睽睽之下總是不敢太親暱,最多只是互相眉來眼去一番,因為真正的戲肉發生在另一個場景。

她們倆總是約晚飯,而且總在巴黎最有名最昂貴的餐廳,她們從不留手,只點最精緻的菜,喝最香醇的酒,而且總是由香港女人大方付賬,真像個豪爽的SugarDaddy一樣,除了她是個女的。
飯後總有驚喜,香港女人總是不知從哪裏掏出一個盒子送給法國女人,逗得她眉開眼笑,又拍掌又掩嘴又按着自己的心口,你知一個洋婦的標準「方法演技」是有多誇張的!至於那個盒子裏面呢,有時是一隻名錶,有時是一瓶美酒,有時甚至是一件漂亮的小鑽飾,總之每一次法國女人都覺得自己比過聖誕更幸福……
好了,現在你猜一猜,這兩個本來一東一西的女人到底是甚麼關係?有甚麼樣的事情正在發生?
如果香港女人的丈夫僱了私家偵探調查,結論極可能是:你的老婆中途轉基,並對那個法國女人一見鍾情,換言之,你老婆正在追求她真正心儀的女人。
小說迷看到這裏大概會認為:那個法國女人一定是二十年前香港女人的殺父仇人,苦主明查暗訪多年終於找到仇家下落,於是處心積慮變換了身份去認識彼邦的陌生人,打算先結成好友親近對方獲取信任,再等機會一步步進行完美的復仇計劃……
好,真相揭曉。
其實她們倆只是顧客和售貨員的關係,如果你是個徹底瘋狂的時裝精,其實應見怪不怪,因為很多人都知道,想買到那幾款以女星名字命名的法國品牌包包,這是幾乎唯一的方法,這方法我們不會叫「賄賂」,只稱為「混熟」,對你買不買到包包和他們家的售貨員讓不讓你買很有關,我已試過走進店問一千次,不,誇張了,但三百次一定有,每次都說缺貨,但我每一個買到的朋友都是因為他們有一位(甚至多位)「相熟sales」才能成功。
你說為了買一個袋一件衫,值不值得弄到自己好像打算「媾」一個人,或謀殺一個人?
我說為了時裝,瘋狂的事你還做得少呢?

為了一個手袋而遠赴巴黎跟陌生人做好朋友,也不是不可歌可泣的!

淚灑海港城

講起謀殺,那天我在銅鑼灣逛街,真的遇到了一個「我但願他消失在世上的人」,我當然不會真的「買兇」,但常常祈禱他移民山旮旯(音卡啦)倒是真的。
二十年了,這個人長多了十公斤的肉,頭髮也差不多掉光了,但我還是「化了灰都認得」。
他是我人生買衫史上最大污點,我怎能忘記?
這個人是好久好久之前海運大廈PaulSmith的售貨員,有天我逛街逛進了他的店,發現有件在fashionshow着過已很喜歡的T恤,便請店員替我找size,一問之下才知這款tee一到港便幾乎馬上斷市,我的size現在全港只剩下一件,但他已keep了給另一個熟客,於是我便央求他先賣給我,他不肯,再求他致電熟客問問可否割愛,他又拒絕,那一秒鐘我不知是「年少氣盛」還是「年少氣短」,竟委屈得當場哭起來,其實人生中再大的困境我也遇過呀,就是不知為何那一天如此看不開。
總之,為了買不到一件衫而淚灑時裝店,我覺得終極「唔型」的事,而今生唯一的一次的唯一目擊證人,就是這位現在已轉工了的售貨員,你叫我如何不耿耿於懷,不「去之而後快」?不,我應祝他幸福美滿一帆風順,因為幸福的人才沒空記得這些陳年的無謂小事。
你一定想知那件讓我出醜人前的tee是何等漂亮才有此威力。其實那只是一件窄身白tee,胸口有隻狗,一隻我都分不出是「比熊」還是「魔天使」的長毛動物。
後來,那件tee我在東京買到了,回家之後越看越普通,好像只穿過一次,還是一次也沒穿過?
曾經令你哭泣的事情大概事後回看都像這件PaulSmith狗狗tee一樣不明所以吧!

現在回看真覺不可思議,當年令我因買不到而淚灑當場的,竟是PaulSmith,不是說PaulSmith不好,他們的英倫風格也很有型,只是……想不到是他而已。(PaulSmith2012SS)

FashionManiac

那麼,你為了時裝而做過最瘋狂的事情又是甚麼?
為了買「限量版」而露宿街頭三天三夜排隊?
時裝店舉辦「最先入場的一百位剝光豬顧客可穿走時裝一套」的活動,你敢不敢參加?
我所知道的高級瘋人是一位著名美指先生,他在東京一間丹寧布名店裏一次過買了五十條牛仔褲,只是為了換取那架只賣不送的牛仔布包單車。
相比之下,我覺得我的「淚灑當場」只是很小事囉,一點也不瘋狂囉。
還是你覺得我平時的所作所為,例如為了買到一件喜歡的衣服打盡全球時裝店電話,甚至因為怕買不到好東西而藉專欄躋身時裝業已經好瘋狂。
大概是吧,瘋狂的人一般都不會知道自己是的!

為買衫露宿街頭排隊的瘋狂行為,我倒是沒試過,但為了不用排隊而努力令自己躋身時裝界這行為,會不會更癲。

Textby黃偉文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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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逢星期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