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志雲被廉署高調起訴貪污,自知官司棘手的他,要出動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大律師陳永豪,再配搭律師鄧耀榮來對策,才可望有勝算。不過,眾人的律師費不菲,加上預計官司將會是持久戰,據悉志雲曾考慮過賣出市值約值約1,200萬元的亞皆老街雅麗居自住物業,以支付龐大的律師費。
18日審訊約370萬
雖然陳志雲本身略有財力,但自從去年3月被廉署拘捕後,即被無綫停薪停職,月薪高達20多萬元的他,由3月到11月復職期間,便損失了160萬元薪酬,加上他密謀復出又遭阻撓而告吹,又要支付律師費,財政難免拮据。甚至有傳其好友王喜有意將位於九龍西的物業變賣套現,供志雲打官司。
可幸的是,志雲昨日獲判無罪,可獲發還訴訟費。有法律界人士估計,志雲涉貪案處理18天審訊,花費約370萬元。辯方需將單據交給對方,如對單據有爭議,需交法庭評估。經審批單據後,預計辯方可取得七成訴訟費,即約2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