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元朗警區反黑組警長在處理一宗販毒案時,向疑犯父母介紹大律師,並指該名大律師是前警務人員,也是其前上司,如出任辯護律師可影響控方案件主管,對其子有利。其後,警長向疑犯父親索取5,000元貸款,遭廉政公署控以一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日在灣仔法院開審。
控方指,被告梁偉賢(46歲)於08年9月3日至09年3月31日,私自向一宗販毒案疑犯父母介紹大律師貝敦,經幾次飯局後,對方聘請了貝敦。其後,被告向疑犯父親索取5,000元貸款,疑犯父拒絕,並向廉署舉報。被告否認控罪,周一傳召證人。
案件編號:DCCC1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