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殉職死因聆訊
【本報訊】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去年3月8日四級火,消防隊目楊俊傑英勇殉職。消防處代表昨在死因庭引述事後調查報告,指起火原因可能是30多小時前遺下煙蒂,而要在「黃金五分鐘」內拯救有心臟病的楊俊傑,機會非常渺茫。死因裁判官批評渺茫說法純粹假設,批評處方武斷推測起火原因。
記者:李啟發
調查小組主席、新界區消防總長羅紹衡引述報告時,承認處方於今次火警事件有錯,但堅稱制度無問題。他說控制中心確是誤刪火警升級訊息延誤增援,但火場環境不斷變化,關鍵是現場同事改以外圍射水救火策略無問題,故延誤與楊殉職無關。
質疑何謂黃金五分鐘
羅說,消防員無啟動警報器,火場入口指揮又無發現,的確是無嚴格執行指引,但指揮有做其他步驟如檢查氧氣樽,很大程度遵守了指引。裁判官問:「即係考十科,肥兩科都叫很大程度及格?」羅同意。
羅指起火原因不明,可能是電力裝置或煙蒂。因廠內窗戶全關,起火地點在廠近中央位置,有工人遺下的煙蒂,可能就是源頭,一直悶燒棉紗及羊毛,終引發火警。惟案發於去年3月8日,工人6日黃昏離開。裁判官質疑起火原因是煙蒂的機會,根本微乎其微,「悶燒30幾個鐘,其他嘢燒晒,支煙頭就完好無缺,仲可以畀你哋拎去化驗」,直言找到火頭不等於找到起火原因。
羅又稱由現場環境推測,要於黃金五分鐘內,救出有心臟病的楊俊傑是非常渺茫。裁判官質疑無醫學證據顯示何謂黃金五分鐘,「呢啲係睇電視,睇報紙學返嚟㗎」?羅承認無問醫生但有問救護員。但裁判官即指「可以係一兩分鐘就搵到嗰喎」,批評他毫無理據支持。
案件編號:CCDI2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