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監警會與警方聯合工作小組達成協議,設立簡易機制處理輕微投訴警方個案,供市民抒發對警隊不滿或表達意見,而毋須展開全面調查,提高處理投訴效率。在新機制下,市民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時,可以選擇簡易機制,記錄不滿內容後,投訴警察課會直接轉交相關單位的指揮官作出解釋或改善。警方預期可於明年首季試行,六個月後再作檢討。監警會主席翟紹唐稱,投訴市民仍可擁有要求警方展開正式調查的權利,強調新機制並非要對市民投訴警隊設下關卡,剝奪市民投訴警方權利,只是提供一個更快處理不滿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