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嫁給港人的內地婦,其13歲兒子去年在湖北荊州家鄉跌倒手肘甩脫,在當地醫治後出現手肘移位及不能伸直,婦人指事件涉及醫療失誤,多次向當地醫院、公安甚至到北京上訪申訴均不獲理會,投訴無門下日前在家鄉服農藥自殺獲救,丈夫昨安排她返港醫治。
手肘移位不能伸直
女事主姓楊(41歲),湖北荊州市人,她與前夫育有一名姓秦(13歲)兒子,5年前嫁給姓石(57歲)港人,本年4月母子獲批單程證來港,一家三口住在觀塘和樂邨。為討公道楊婦經常返內地申訴。
楊婦表示,去年2月其子在家鄉寓所附近玩耍,失足從1.5米高牆壁墮下,以致左手手肘脫骱,先後送至荊州市兩間醫院治理,需打石膏及用木板固定傷處。但3個月後拆開石膏,兒子手肘患處腫脹及移位,亦不能伸直,家人隨即向醫院投訴,要求索取醫療報告亦被拒。
楊婦不滿醫院卸責,多次到醫院申訴,本年1月與職員理論時更被人毆打,她其後曾向市公安局、省公安廳報案均不受理,上月23日,她於該市信訪辦申訴無果,憤而吞服農藥自殺,獲救後仍感不適。她昨日由丈夫及兒子陪同經深圳來港,再送北區醫院治理。她稍後亦會送兒子到聯合醫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