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龍城警區情報組兩名高級警員,涉嫌收取當舖的拜年利是,早前獲裁定20項受賄罪脫。律政司不滿判決提出覆核,原審暫委裁判官陳家昇昨裁決指,兩名被告剛步出當舖即被拘捕,廉署人員從兩人身上搜出的當舖利是,明顯與其他利是分開。法庭接納被告所稱,收到當舖首封利是後,已打算向上級滙報,故維持原判,並批評控方:「處理今次整個案件低於水準。」
兩名被告謝劍雄(47歲)及盧家偉(54歲)於去年農曆年初五,持廉價朱古力到10間當舖拜年,接受利是共約3,000元。而11名涉案當舖職員上月初被裁定行賄罪成,各判監3個月,緩刑1年。
案件編號:KCCC50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