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官立皇仁書院的學生會事隔14年,重新修訂學生會憲章,透過今次修憲明文規定,進一步確立學生會的權力,日後遇上縮班問題,更有「牙力」與校方周旋。
2010年皇仁學生會會長盧劻業指,皇仁自1997年以來一直未有修訂學生會憲章,他去年10月上任後,動員全校同學討論學生會憲章問題,向全校千名學生諮詢約4個月,有95%學生投票,其中八成多人支持修憲。
遇縮班可與校方周旋
《皇仁書院學生會憲章》共140條,其中8條列明學生享有的自由,包括「本會憲章依法保障本會會員的權利與自由」、「本會會員享有言論、申訴及結社自由」,又保障學生會編輯部「堅守編採自主,享有言論及出版自由」,「除定期出版會報外,亦須善用校園各種渠道發掘新媒體,宣傳本會工作,反映會員聲音」。
負責今次修訂憲章草案的學生會選舉主任余天佑認為,憲章再次重申學生會及學生權利,有助推動校園自由氣氛。今日開始,學生會選舉活動也需要根據新的選舉條例舉行,包括選舉經費由學生自行籌募,又設有投訴機制,讓學生不平則鳴。
盧劻業強調,學生會不只為同學爭取鄰近商場更多折扣優惠,「細到好似廁所漏水,我哋都要日日同學校跟進,大到好似皇仁縮班問題,我哋都會同校友會配合,舊年就做咗論壇、facebook專頁,畀同學公開發言,再由校友代表喺學校管理委員會投票,為學生發聲」。
此外,每班需選出班代表加入新成立的學生評議會,監察學生會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