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世姪 與亡父女友爭產

董建華世姪 與亡父女友爭產

【本報訊】與前特首董建華份屬世交的航運業商人阮喬坤,08年身故後,由兒子阮明華擔任遺產管理人。阮明華年前興訟指自稱亡父同居女友的婦人,私自扣起亡父名下五個物業的樓契,又獨佔亡父私人公司股權及存款等,總值至少2,600萬元,要求法庭頒令要她歸還財產。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阮明華一方指,婦人賴以爭產的部份文件,橫跨14年,但專家發現其簽名的墨水,來自同一支筆、同一罐墨,相信文件屬偽造。

懷疑被告偽造文件

原告為阮喬坤遺產管理人阮明華,以及兩間已被他接管的公司AsianPowersLtd及哈利有限公司。被告為羅美堅。阮喬坤出身船運業,於五十年代來港後,曾加入董氏集團,與董建華家族關係密切。阮喬坤於08年1月去世,享年81歲,董建華的弟妹同為治喪委員會成員。當時被告在各報章刊登訃文,稱阮為「先夫」,自稱「未亡人」。
原告一方昨開案指,阮喬坤與前妻育有三名子女,死前無留遺囑,他與被告從無結婚。阮喬坤生前持有八間私人公司,從事航運及投資等業務,涉案五個物業均屬阮喬坤以公司名義持有,所以公司股權誰屬,是案件關鍵。
被告在口供指,她與阮喬坤共事多年,兩人自92年在跑馬地雲地利台單位同居,阮喬坤00年曾向她求婚,遭她拒絕。翌年,阮慶祝75歲大壽當天,感懷年事已高,又患高血壓,答應死後將全副身家留給她。但原告認為,被告供詞不盡不實。原告指亡父於92年尚未與妻離婚,同居無可能發生。亡父75歲時仍身壯力健,亦無可能因病交代遺產。
原告表示,被告以九份由94年至08年發出的文件,包括董事局會議紀錄及股票,證明持有AsianPowers大多數股權,但原告的墨水專家指,被告用同一支墨水筆、同一罐墨在差不多時間內簽署九份文件,相信她偽造文件。原告又指,被告自恃「妻子」身份,拒絕歸還留在阮北角辦公室保險箱的樓契及鎖匙,繼續佔用跑馬地寓所及北角辦公室。阮明華今將作供。
案件編號:HCA2682/08、1609&1610/10

涉案五物業

‧跑馬地雲地利台單位
‧天水圍嘉湖山莊單位
‧上海水城南路55號單位
‧鴨脷洲海怡半島車位
‧北角渣華道191號嘉華國際中心辦公室

資料來源:原告開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