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殉職死因聆訊
【本報訊】死因庭昨續審麗昌工廠大廈消防隊目楊俊傑殉職案。庭上揭發包括死者的消防車上五名消防,入火場前都不跟程序啟動救命用警報器。消防隊長認錯,下屬批評高層不知前線實況,指警報器敏感度低「成日都響」,曾向上級反映,但上級不處理。 記者:李啟發
根據程序,消防入火場前要在指揮站交低一塊白牌,以計算人數。另要除去連接個人緊急警報器的鑰匙,以啟動警報器。當消防員靜止約30秒,例如暈倒,便會發出高頻聲響,通知附近同袍。助理消防區長劉國富說,11時許到場時,正搜索失蹤同袍,但指揮站只見七塊白牌,不見鑰匙。他說無交鑰匙根本不應入內,問題嚴重,即時叫同袍「出返晒嚟」。
常誤鳴等同狼來了
證供顯示死者車上五名消防均無交鑰匙。帶隊高級消防隊長湯裔昌被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質疑「係咪上有對策,下有政策」,湯說答不到,被追問後承認犯錯。
入職13年的消防員吳偉林承認忘記交鑰匙。但他指警報器經常誤鳴,向上級反映不果,直言「你唔好問高官呀……佢哋話係個人責任,已畀咗最好嘅儀器你喇」。他基本上認同等於「狼來了」,同袍聽到警報聲,未必認為有即時危險,故他當日只用了救命用號角。他又指有繩索用來連接同袍,但從無實戰用過。
吳指當日早上要用消防車載一名區長到火場,無事先檢查煙帽,使用前才發現氧氣量竟低於標準。他形容火勢初時輕微,後環境突變,假天花塌下,撤退時被電線纏腳。楊教他別鬥力要跨腳。後來他氧氣「得返零」,楊亦似乎體力透支,他心想自己「一定係被救」,用前空翻跨過隔板後暈倒。同袍終因聽到他啟動另一項救命用號角聲響找到他。
楊被發現時無知覺,一小時後被救出。死者家屬質疑搜索隊無攜氧氣樽救人,救出楊及吳的署理隊目謝少忠說當時未有相關指引。劉國富昨稱署方去年4月引入新煙帽裝備,當使用氧氣樽,警報器便會啟動。
案件編號:CCDI2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