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道奪命車禍中死者林亮威,10年前曾自焚抗爭得以保命,10年後卻慘成輪下亡魂。2001年,他疑不滿未獲社署發租金津貼,走上灣仔修頓中心社署辦事處門外淋天拿水點火自焚洩憤被燒傷,事後被警方控以縱火罪名,引起社會反響,終獲撤銷控罪。
縱火罪獲撤控
據林亮威的街坊稱,林平日靠綜援金過活,以前居於深水埗,約兩、三個月前才遷入觀塘翠屏北邨,故街坊對他認識不多,指他外形「黑黑實實」,常見他踩單車代步,但不清楚他踩單車的路徑,「可能踩返去深水埗搵舊街坊都唔定」。
街坊對林亮威印象最深刻的,卻是他不論何時都穿着長袖衫,未知是否要為遮掩10年前燒傷的疤痕。01年4月12日,林靠不足2,000元綜援金過活,獨居深水埗醫局街一天台屋劏房,疑林不滿未獲社署發租金津貼,往社署辦事處門外淋天拿水點火自焚,四成皮膚被燒傷送院。林事後被指損毀公物遭警方控以縱火罪名,社會人士批評當局不近人情,其後律政司撤銷控罪,社署亦向他發放租金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