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得以延續的韋希,成長經歷坎坷,年紀小小已父母離異,任職銷售員的父親經常在內地工作,數年前兩度中風,因經濟問題未能回港治療。韋希自小與父親分隔兩地,由姑姐照顧,卻因未能加入姑姐一家申請公屋的戶籍,隨時要入住兒童院舍。
父兩度中風姑姐照顧
韋希06年底成功移植骨髓後,需服食自費購買的抗排斥藥。為籌措藥費,父親被迫出售在港的物業,並搬到內地居住。但約一年後,年僅40多歲的父親中風,其後第二次中風更導致左邊身癱瘓,現時出入要人攙扶或坐輪椅,因內地租金較便宜,一直未有返港定居。
照顧韋希多年的姑姐陳小姐表示,自己也有一名16歲兒子,與丈夫一家人申請了公屋,但因為沒有韋希的監護權,不能把她加入戶籍中,只能申請三人單位,加上兒子及韋希日漸成長,兩人不宜共用睡房,她擔心將來獲編配的公屋單位不夠四人居住,曾就此難題向社工查詢,對方說到時韋希或要入住兒童院舍。
陳小姐說韋希得悉此事後十分憂心和難過,她希望獲得恩恤安置較大的單位,可與韋希同住;或希望當局編配一個公屋單位給兄長,方便他回港治病和父女團聚。
房署發言人表示,市民若有特別需要申請公屋,可向社署提出申請,由該署審議並建議透過體恤安置編配公屋。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