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念高中兒子開學在即,裝修工人為籌措兒子的開學雜費,向一名懷疑盲眼的女遊客埋手。他在美食廣場內,趁女遊客專心進食,與女同黨伺機偷去女遊客內藏義眼的手袋。有熱心途人及巡經警員合力將他拘捕,但女同黨逃脫。昨日他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判監8個月,並須向受害人賠償4,618元。
為兒子籌開學雜費犯案
控罪指被告何德玉(53歲)於本月26日,在尖沙嘴港威商場city'super美食廣場內,偷取女子侯智英的手袋,內有傷殘證、中國身份證、眼鏡、手機及一隻義眼,總值4,618元。
控方指被告有18個案底,16個涉及不誠實罪行。裁判官黃國輝形容被告所為猶如扒手,必須判監。
辯方指任職裝修工人的被告月入僅7,000元,但獨力供養一家四口。由於20歲念高中的兒子開學在即,要錢張羅開學費用,被告一時貪心才犯案,他願意向受害人作賠償。
案情指,40多歲受害人是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女遊客。她案發時在美食廣場內獨自進食,被告從她背後伸手進其手袋偷取物品,交予女同黨。他見女遊客未有察覺,索性將整個手袋拿走,再交給女同黨。
有便衣探員目睹事件,嘗試阻截被告。被告推開探員後拔腿狂奔,遭途人及巡經警員合力制服,女同黨則逃去無蹤。
案件編號:KTCC44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