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營文具製造廠起家的富商,04年因病辭世,遺下遺產約4,200萬元。與富商育有一子的婦人,未獲分毫遺產,入稟向遺產管理人索取價值681萬元的觀塘麗港城單位,並追討合理財政濟助。曾獲贈165萬元現金、又有舖位在手的婦人,被揭自今年初領取綜援度日。高等法院暫委法官譚允芝昨下判詞,確認婦人是受養人,要求遺產管理人一次過發放734萬元給婦人,但不獲發麗港城單位。
法官在判詞一開始,便形容此案是「悲傷的案件」,因原告姚蓮娣(譯音)與第二被告兒子廖家樹(譯音)為錢反目。爭產案由商人廖永安於04年底因病離世引發。廖永安自77年與原告同居,曾擺婚宴,但無正式簽字結婚,兩人於84年誕下兒子廖家樹。廖永安於90年與拍檔葉文星成立駿達文具製品廠有限公司,駿達在內地設廠及員工宿舍,兩人並設公司投資地產。
遺產價值四千餘萬
廖永安自86年與第一被告女同事廖佩蘭(譯音)拍拖,至98年結成夫婦,育有一女。原告表示,廖永安於91年購入麗港城一高層連天台單位,一直作為她倆的婚姻住所,她曾斥資25萬元裝修。廖永安04年腎病復發時,亦曾向她及親友承諾將該單位轉讓給她。惟廖至今未有履行承諾,遺產交由兩名被告共同管理,要求法庭將單位轉讓給她。法官不接納。
案件編號:HCMP13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