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受旅行代理商條例規管

話你知
受旅行代理商條例規管

市民不滿遊學團,可向政府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或旅遊業議會投訴。法例列明該類機構必須持有「旅行代理商牌照」,受《旅行代理商條例》規管。任何營辦機構如牴觸《條例》的規定,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會即時跟進,有需要時會將個案轉介警方調查,違例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補充,營辦機構亦須遵守議會發出的《經營遊學團守則》,若違反守則,議會有權開除機構的會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