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立醫院07年開始向內地孕婦收取較高分娩費的政策,高等法院及上訴庭早前均裁定無違憲。一直為在港分娩的內地媳婦爭取權益的綜援漢霍兆榮(小圖),昨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受理,聆訊訂於明年2月6日進行。霍對上訴有信心,稱「推翻禍國殃民的政策,指日可待」。
涉及原則問題
霍昨與十多名中港家庭權益會成員到庭聽審。他質疑「點解中國人喺香港仲要受到歧視」。雖然其媳婦07年12月誕下孫兒後,已獲醫管局豁免13萬元分娩及住院費,但他仍要替其他港人內地妻子爭取權益。
代表霍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指食物及衞生局及醫管局,將只屬過境性質的內地孕婦,與有港人丈夫的內地孕婦,均歸納為「非符合資格人士」,並需支付3.9萬元分娩費,是違憲及歧視。
終院署理首席法官陳兆愷一度質疑,霍的媳婦已獲豁免繳費,「還投訴甚麼?」常任法官包致金亦指案件只淪為學術爭拗,但張指政策仍影響大批丈夫是港人的內地孕婦,涉及原則問題。
案件編號:FAMV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