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誣告海關今受審

女子涉誣告海關今受審

【本報訊】女子被指藉誣告一名海關人員,收受一名盜版光碟店東主的賄賂,涉嫌誤導廉政公署,遭廉署落案起訴,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58歲的林婉娜被控一項明知而誤導廉署人員罪名,涉嫌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B(b)條,獲准保釋,今日應訊。控罪指被告涉嫌今年2月2日作出虛假陳述或指控,誣告一名海關人員收受據報為深水埗一間盜版光碟店東主一筆金額不詳的款項,但廉署調查後揭發她涉嫌虛報。

曾被海關檢控

據悉,廉署調查發現,有人從事售賣光碟生意,曾被海關檢控,不排除有人為報復而舉報有海關人員收賄。
以往也曾有執法人員被誣告貪污的案件,08年一名涉嫌觸犯普通毆打罪被警方拘捕的無業男子,向廉署誣告兩名警務人員索取五萬元賄款,作為不檢控他的報酬,被廉署控告妨礙司法公正,被判入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