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捱罵墮樓 裁定死於自殺裁判官:「唔通建議 鬧人細聲啲」

少年捱罵墮樓 裁定死於自殺
裁判官:「唔通建議 鬧人細聲啲」

【本報訊】中四男生去年到15歲女友位於薄扶林碧瑤灣的寓所過夜,被搬入數天的女友大媽要求離開和責罵,其後墮樓死亡。死因庭陪審團昨裁定男生死於自殺,無任何建議。死因裁判官形容事件為悲劇,指法庭不能建議狠狠罵人的大媽「鬧人細聲啲」,又指女生父親及生母不反對二人過夜是「處理有問題」,猶如放置炸彈在家,因二人若有親密行為,男生便犯法。
記者:李啟發

死者黃嘉舜父親黃書恆(譯音)在庭上指,兒子「被迫受不必要滋擾,事件反映人性嘅另一半,就係自私同虛偽」,他高度讚揚兒子品格,覺得事件非常可惜。他散庭後不評論裁決,亦不肯解釋庭上所言。記者致電死者胞兄黃嘉榮,他亦說不想再講。庭外消息指,今次召開死因研訊,因有死者家屬懷疑死者被人逼死。嘉舜生前與母親及兄姊同住西環,家人現已搬走。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引導陪審團時指,死者黃嘉舜(17歲)女友甘碧瑤的父親甘偉基,有一名合法妻子何子芬,又有一名情人,二人分別為碧瑤的大媽及生母,家庭關係有問題。

死者父親(左)高度讚揚兒子品格。羅日昇攝

死者黃嘉舜生前與女友甘碧瑤親密合照。

裁判官指,法庭不能建議碧瑤大媽(圖)「鬧人細聲啲」。

女方父母准過夜「如放炸彈」

甘父與碧瑤生母同住時讓女兒與男友過夜,亦是「處理有問題」。裁判官解釋,碧瑤未滿16歲,一對小情侶若有親密行為,嘉舜即會犯法,「好似放咗個危險嘅炸彈喺屋企咁,將嘉舜放喺一個危險嘅位置」。
裁判官又說,並非所有人都會像大媽般狠狠罵人,但「唔通我哋建議佢以後鬧人細聲啲咩」,綜觀本案,法庭似乎難有切實可行的建議,今次是悲劇。四女一男陪審團退庭商議約20分鐘,一致裁定嘉舜死於自殺,死因是由高處墮下令身體多處受傷,並無提出任何建議。
案發於去年12月16日凌晨。根據庭上證供,嘉舜當晚11時半上門過夜溫書,被碧瑤大媽要求離開及不斷責罵。
他得知大媽報警後,細聲向碧瑤說「去死啦」,衝向露台由19樓躍下斃命。
案件編號:CCDI10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