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業權被判敗訴兼付數十萬堂費婦家事庭內鏹水淋夫

爭業權被判敗訴兼付數十萬堂費
婦家事庭內鏹水淋夫

【本報訊】一對夫婦為物業業權多次鬧上家事法庭。患病婦疑不堪被裁定敗訴兼付堂費雙重打擊,在庭內突然從背囊取出「自備」通渠水,潑向前夫令他胸及面部灼傷,殃及律師行女文員嘴唇被濺傷。事後婦人仍不罷休在庭外大吵大鬧,「我諗住食皇家飯㗎喇」,最後被警方以意圖嚴重傷人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拘捕,並通宵扣查。
記者:蔡曉楓 劉友光

據悉,被捕婦人黃×儀(56歲)與前夫許昌大(62歲)就贍養費及物業業權的離婚訴訟纏訟多年,被捕人早前與前夫爭奪一個物業被判敗訴,她已在庭內「爆粗」大罵前夫,又出言恐嚇會淋鏹水。

婦人在灣仔政府大樓內,涉用腐液淋潑前夫被捕。

律師行女文員被波及

被捕人與前夫及其代表律師於昨晨10時到區域法院的家事法庭。被捕人申請逾期上訴許可,但被裁定敗訴,並須繳付前夫的數十萬元律師訟費。案件於早上10時半聆訊完畢,法官退庭後,被捕人突然從背囊取出一個載有通渠水的水樽,二話不說近距離潑向前夫心口,令他胸、面、眼及肩膊被灼傷。代表前夫的26歲律師行李姓女文員亦被波及,遭濺傷嘴唇感疼痛。
前夫遇襲後即衝往男廁,脫去上身T恤用水清洗身體及頭部,而被捕人將水樽丟棄大堂垃圾桶內,再到女廁洗手。目擊事件的法庭書記立即向駐庭保安指出被捕人。此時,被捕人情緒仍十分激動,在大堂大吵大鬧,更走入證人室內「拍枱拍凳」,哭訴自己子宮有腫瘤,「判我輸,仲要我畀堂費……我得幾千蚊,點畀幾十萬堂費,破產都唔掂呀」,「我諗住食皇家飯㗎喇」。警方接報到場,她向警方承認淋潑腐蝕性液體,「係我買嘅,我帶嚟嘅」,她隨即被捕。
受傷的前夫及律師行女文員被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女文員輕傷敷治後出院,前夫則轉送東區醫院留醫,情況穩定。
現場所見,肇事42號法庭內的桌上留下大片黃色液體,桌椅被腐蝕,旁邊遺下被捕人的背囊,以及包着水樽而被侵蝕的黑色膠袋。而該法庭餘下的案件改往41號庭處理。
案件編號:FCMC9504/07

被前妻淋腐蝕性液體的男子臉部受傷送院。
曾顯華攝

淋鏹圖示

1)法官審案後離庭,婦人不滿裁決

2)婦人從背囊內取出膠水樽,內載通渠水

3)婦人近距離向前夫的心口淋潑通渠水,令他胸、面受傷,律師行女文員亦被殃及,嘴唇受傷

4)婦人事後情緒仍十分激動,在證人室內「拍枱拍凳」,大吵大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