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的《慈善組織》諮詢即將結束,社福、人權和宗教界一致認為,人權和政策倡議須納入慈善宗旨的定義,否則人權不保,並反對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否則賦權介入慈善組織,如同23條惡法,「隨時入屋搜身調查」。
逾20個團體昨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公聽會。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莊耀洸指出,港府簽署多項人權公約,人權應納入慈善宗旨。融樂會總幹事王惠芬說,很多受政府資助的大型社福機構都避談人權,「已經係政治審查」,人權刻意被抽出,是製造白色恐慌,「真係頭上一把刀」。
為日後政治打壓留空間
婦女基督徒協會執委陳敏儀批評,諮詢文件將人權和政策倡議與政治混為一談,「為日後做政治打壓留有空間」。團體又一致反對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婦女中心協會總幹事廖珮珊憂慮,與政府意見不合會被指行為不善。基督徒學會事工幹事沈偉男說,賦權委員會調查,等同警察隨意入屋搜查,「好難唔令人諗起23條」。
團體認為在現行法例加強監管慈善組織運作,提高透明度,毋須另立《慈善法》。監察慈善組織的「明施慎選」網站創辦人溫澤君建議,公開慈善組織提交稅務局的賬目,讓市民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