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諾未交罰款貼街招員工被通緝

公司違諾未交罰款
貼街招員工被通緝

下屬應老闆要求貼街招宣傳業務,其間遭食環署票控,公司答應代交罰款但並未履行承諾,員工慘變通緝犯!

蔡先生09年任職銅鑼灣眼鏡店A&MOpticalCo.員工,售賣眼鏡,11月老闆要求他到附近貼街招,中途被食環署職員發現,向他發出告票,「我返到公司交咗張告票畀老闆,佢話我係因工被票控,可以代我交罰款;點知公司最後冇交到!」蔡先生數月後離職,至今年6月收到警署來電指他欠交罰款,已成為通緝犯!「我查番法庭紀錄先知封罰款信寄錯地址。事後幾個月我都冇見過有罰款信寄去公司,所以一直以為公司幫我交咗。」

否認命員工貼街招

銅鑼灣A&MOpticalCo.已結業,現於觀塘開店。老闆王先生向本報承認蔡為舊公司員工,卻否認曾指示他張貼街招。蔡為此憤憤不平,「明明係公司叫我去貼,俾食環捉到又話幫我交罰款,唔交又唔出聲,搞到我變做通緝犯都唔知,無端端俾政府罰成3,300蚊!」
梁永鏗律師表示,若遭票控屬個人責任,應於限期前繳交罰款,否則法庭會傳召欠款者上庭應訊,不如期出庭會通緝該欠款者,「最常見係俾警察截查或者出入境時揭發係通緝犯。就算僱主答應會幫你交罰款,都應該係僱員交咗之後將收據交畀僱主攞番錢。」

勞資不平等僱員吃虧

職工盟組織幹事胡穗珊表示,雖然繳交罰款屬個人責任,但勞資關係不平等,令打工仔經常承擔不少風險,「貼街招係違法,但打工仔為保住飯碗,都可能冒險去做。」胡舉外賣車手為例,有些食肆以外賣半小時送貨作招徠,外賣車手被迫開快車,招至罰款、扣分收場。胡提醒打工仔主動與僱主協商,取消不合理要求,若遇上高風險工作時應三思而後行。
檔案編號︰07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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