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譴責雅天妮

港交所譴責雅天妮

【本報訊】港交所(388)上市委員會公開譴責雅天妮(789)、主席謝超群及三名前執行董事葉英琴、何沛賢和謝海輝,指他們於08年一早知悉業績大幅倒退,但並無發盈警,違反《上市規則》及《董事承諾》。

延遲3個月發盈警

港交所指出,該公司董事於08年8月獲悉4至6月的首季度錄得虧損250萬元,是公司上市以來首度錄得虧損,但董事並無考慮或討論是否須予披露。及至10月9日,董事獲悉公司截至7月底止4個月及8月底止5個月盈利,分別減至110萬元及1060萬元,但認為盈利只屬稍為下跌及短暫性質。
然而10月9日及10日,該公司股價大幅下滑,港交所上市科作出查詢,但公司表示並無須予公佈的股價敏感資料,亦不知悉交易波動原因。及至11月3日,謝超群及何沛賢接獲截至9月底止6個月的初步財務數字,顯示有虧損1940萬元,但要到11月20日才發出盈警公告。
上市科認為,該公司足足遲了3個月才發盈警,並不符合所述「合理地切實可行下盡快」的規定。上市委員會已指令該公司委聘獨立專業顧問,對公司內部監控進行全面檢討並給予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