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信用卡以平面電視作迎新禮物,讀者在網上申請,但填表過程中只看到指定簽賬金額,卻無提示「禮物」要分期付款購買,感到被誤導。
馬先生6月在網上看到東亞銀行信用卡推廣,禮品有電腦硬碟、超市禮券和BenQ22吋全高清平面電視機,註明兩個月內簽滿4,000元才可取禮物。直到收換領禮物信才發現「禮物」要自己買,分12期月付138元供款。馬先生即向東亞查詢,職員重複說他可以改收超市禮券。
東亞否認誤導銷售
東亞銀行否認銷售手法誤導客戶,並表示推廣計劃中若須客戶自行購買的禮物,已在印刷版中列明,同時網頁內的條款與細則也有超連結供客戶參考。馬先生說:「我因為部電視先申請,改收禮券做乜。填申請表期間從未有任何條款與細則提示,只有提示簽賬4,000元」。
消委會提醒市民看清楚信用卡迎新禮品條款,及保留網頁上條款內容保障自已。該會去年及今年首七個月共分別收到320宗及158宗有關銀行的投訴,當中有部份是關於信用卡。檔案編號:0726073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