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警隊14年的高級督察,涉嫌四次與一名毒販會面,其間兩人談及在越南製作冰毒的過程及買賣價錢。毒販稱賣一公斤可賺五公斤,更游說警員加入其行列,過程被廉署偷錄下來。被告否認教唆他人犯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交替控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蔡曉楓
現年41歲被告林冠樺,於07年曾署任長沙灣分區助理指揮官,現已被革職。控罪指他於07年8月1日至10月23日間,教唆男子麥偉強在越南製冰毒,並為與麥面談兩度缺勤,其中一次更佩戴警槍,行為失當。
毒品用語「油」變「砂糖」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與麥於92年結識。兩人於07年8月1日在旺角一間家鄉雞快餐店會面。庭上播放影片可見,兩人邊吃炸雞邊傾談,被告向麥說:「你嗰邊部署成點呀?」麥回應「買緊機票過越南」、「大料唔平」。其後被告着麥不要使用諾基亞電話,以免遭警方竊聽。
被告於8月24日當值期間與麥在美孚新邨的噴水池會面。影片中麥表示製作過程「好辛苦」,令呼吸困難又「腌」眼,不用口罩鼻孔會出血,但他指製作一公斤成本為5萬元,可以20萬元賣出,即一公斤可賺取五公斤的價錢,若透過師傅則少賺兩公斤。麥又提及將「油」變「砂糖」,以及「阿士東」、「麻黃素」及碘等詞。
指製毒資料是個人興趣
兩人於10月17日在深水埗一間麥當勞第三次會面。麥向被告表示:「下次同我一齊過去,呢啲嘢好易學,順便介紹埋你入行。」麥又指可安排中港司機「走一、兩轉」。最後被告於10月23日執勤期間再與麥在美孚見面。
控方指同年11月被告遭廉署拘捕,在其寓所搜獲一盒製作冰毒的錄影帶,而宿舍的電腦存有一些從互聯網下載的製毒資料。警誡下他指資料是個人興趣,否認涉及製毒。而根據警察通例,警員若收到與製毒有關的資料,未有向上司滙報,則屬違反守則。
資料顯示,麥偉強從西醫前妻王燕春學會製作冰毒,其間王獲警員包庇,於08年認罪被判入獄三年。被告則於去年6月承認向報案人洩密,並收取對方兩萬元報酬而被囚11個月,已刑滿出獄。麥早前亦因販毒而入獄。
案件編號:DCCC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