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先後打甩非禮罪和串謀詐騙罪的前小學校長蘇有恆,昨透過勞資審裁處向之前聘用他的小學和教育局,追討合共67萬元被扣薪金和公積金。不過,訴訟揭露教育局原來仍咬着他不放,快將完成調查他是否有專業失德,一旦「罪成」,60萬元公積金將泡湯。
記者:倪清江
現年57歲的蘇有恆自99年起出任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校長。該校14名女教師07年2月集體報警,聲稱之前八年曾遭蘇非禮,「鹹豬手」事件轟動教育界。他於同年2月2日起遭校方停職,至4月17日主動辭職,其間校方按《資助則例》規定,凡教職員涉及刑事案而停職,只獲發半薪。
要求討回停職期扣薪
蘇有恆其後被控13項猥褻侵犯罪,初審罪成後上訴,再被判罪成,之後再上訴終脫罪,當庭釋放。非禮案審訊期間,他又被廉署控告串謀詐騙罪,涉嫌在沒申報下將學校工程判予其胞弟有關聯公司,但因證人證供模稜兩可和控方失誤,控罪不成立。
蘇有恆昨在庭上訴苦,指法庭已判他無罪,要求討回停職期間被扣薪金合共7.8萬元。「家兩面受罰,已經輸咗時間、律師費……呢啲係唔係都罰咗人先嘅做法,唔應該喺資助則例出現,花咗好多時間去restore(恢復)一個人嘅reputation(名譽),仲要有penalty(懲罰),係unfair(不公平)同unjustice(不公義)」。
女裁判官徐綺薇指出,《僱傭條例》有列明僱主可暫停涉及刑事案件員工職務最多14日,沒有定明是否有薪,意味是帶有懲罰性,學校則由《資助則例》規管,直指「如果係無中生有,警方唔會作出檢控,兩宗案雖判無罪,但要睇吓係咪證人證供或技術問題而不成立」。徐未有當庭就此項申索作出判決。
此外,蘇有恆向教育局追討60萬元未獲發放公積金,該筆為政府供款。教育局西貢區高級學校發展主任姜賢敏在庭上表示,雖然蘇獲判無罪,但局方仍調查他有否專業失德,這主要涉及非禮案、學校財務以及他被指在全港性系統評估(TSA)指示教師作弊,「已接近完成,有結論先決定是否發放」。
追討聆訊無限期押後
蘇有恆批評教育局,「挖空心思睇吓點對付我,TSA、財務問題都已四年幾,又派特別小組調查,如果有罪早就定咗罪,任何一個落後國家都唔會搞咁耐」。姜賢敏承諾兩個月內會有結論,裁判官徐綺薇要求蘇有恆等待教育局決定,因此將聆訊無限期押後。若教育局評定蘇有恆有專業失德,該筆公積金將被沒收。
蘇有恆牽涉風波
1.指示出貓
教育局發現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學生在06年全港性系統評估中集體出貓,負責的副校長被解僱。事主其後在勞資糾紛審訊中指控是蘇指使作弊,但蘇否認。
2.被控猥褻
14名女教師在07年2月集體報案指蘇多年來向她們「鹹豬手」,包括掀裙和「彈」胸圍帶,蘇被控13項猥褻侵犯罪。蘇初審罪成判囚,上訴再被判罪成,他再上訴,於去年獲判無罪。
3.串謀詐騙
09年被廉署發現將多項總值25萬元的學校工程,判予其弟蘇有昌有關聯的四間公司,又曾改標書,後因證人證供模稜兩可等原因成功脫罪。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