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女孩偷取親戚家裏的金飾變賣到十六萬元,兩周內花個清光,之後到警局自首。其他後生仔會不會「南倫敦騷亂效應」,受到同輩「煽動」,有樣學樣?
兩周幹掉十六萬,如果是買iPhone、iPad和名牌包包,人贓並獲,退貨後可以還錢。但女孩說無力賠償。人仔細細,花錢能力驚人,應變能力低能,貪念高,EQ低。父母陪上法庭,當場答應代女還債。這樣,孩子過關,豪花浪擲十六萬的壯舉,隨時會在若干年後捲土重來。父母啊,骨肉啊,怪獸啊。
還是倫敦人當家長的大義滅親得撇脫。孩子乘亂博懵,上街打垮搶燒後沾沾自喜,做母親的看不過眼,向警局舉報。上海也有一個民工家庭,十二歲兒子偷走家裏用來交房租的三百元,父母把狗崽子綁起吊在家門外,為父者揪出皮帶,母親在旁下令「抽,往死裏抽!」廿分鐘後公安才到場調解。三百元捱廿分鐘抽打,十六萬要怎樣勁抽才夠?而倫敦騷亂,損失上億計,被捕者抽一世都賠不起!倫敦市長懲戒暴民,竟然只是剝奪免費搭巴士的福利。卡梅倫老羞成怒,說不定就要下令,凡綜援戶黑人家庭得送去絕育,拒絕手術者,終身褫奪公屋和投票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