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槍走火揭發軍火庫公屋槍王加控藏彈藥罪

抹槍走火揭發軍火庫
公屋槍王加控藏彈藥罪

【本報訊】因抹槍意外走火,遭揭發藏有逾百支槍和5,000發子彈的「公屋槍王」梁國熾,早前被控一項無牌藏有槍械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經警方調查及化驗子彈後,控方加控一項無牌藏有彈藥罪,涉及共33個、24種不同類型彈藥。涉案槍械除了一些組件,僅有一支左輪手槍。案件將於下月23日轉介東區裁判法院作交付程序,再交高等法院審理。
記者:李啟發

現年63歲被告梁國熾早前行走自如,但昨卻拐着腳上庭。控方基於本案涉及大量彈藥及控罪嚴重,一度申請反對被告保釋。不過,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終准他繼續擔保。

多用作防暴裝備及救人

梁早前被控於本年4月15日,在深水埗富昌邨無牌藏有五支槍械。昨經修訂控罪後,涉案槍械只包括一支PTB左輪手槍,其餘為一支12口徑信號彈、一組槍身與槍管之合成部分及三支槍管。
至於新增的無牌藏有彈藥罪,包括有33個、24種不同類型彈藥。其中包括一個訓練用兩吋迫擊炮彈、三個50吋槍彈、一個1.5吋淨木彈槍彈、一個震撼榴彈、一個F18煙霧彈、一個催淚防暴用手榴彈等。有熟悉軍火的專家指,涉案彈藥多為防暴裝備及救人之用,並非大殺傷力或致命武器。他解釋,本港紀律部隊如飛虎隊、懲教及警方舉行防暴演習時,都會用到有關彈藥。
專家續指,假如有人「有啲貪心」,趁演習後順手牽羊,便可取來當收藏之用。部份彈藥價錢昂貴,如可再用的震撼榴彈,每個約值兩萬元。他指出,涉案彈藥在普通場合難以獲得,估計均已被演習用過,放置家中「有啲睇頭」。
警方早前拘捕被告時,指在被告家中搜到逾百支槍械,包括0.22口徑湯臣「挑戰者」來福槍、氣槍及模型槍等。另有約5,000發子彈,除一批已無殺傷力的迫擊炮彈等,還有300粒可射穿裝甲車及避彈衣的穿甲彈。
案件編號:KCCC1544/11

警方當日撿走多支長槍,包括解放軍五公式步槍及美軍M14步槍。

公屋槍王藏有的部份槍械及彈藥表

一支PTB左輪手槍
一個催淚防暴用手榴彈
一個1.5吋Ferret液態催淚彈
一個訓練用兩吋迫擊炮彈
一個震撼榴彈
一個F18煙霧彈

資料來源:控罪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