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馬頭圍道45J塌樓慘劇,死因庭昨裁定四名死者死於意外。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指摘屋宇署測量師視察大廈當例行公事,「求其交行貨」,「大廈隨時冧得都不發封樓令」。惟署方始終巡查過,未嚴重得要負刑事責任,建議日後處理兩類最緊急樓宇,要派結構工程師同往視察。死者家屬怒斥署方人員「掛住出糧,保障唔到我哋,要負最大責任!」記者:李啟發、陸羽平
四名死者包括蔡道強(40歲)、童慶濤(20歲)、李群珍(36歲)及盧建華(46歲)。童母及女兒均不回應。蔡妻李翠新堅決認為是誤殺。盧子肖華不滿,怒斥署方無認真巡查,「掛住出糧」責任最大。他有分別中一及中四妹妹,擔憂未來生活及工作,正考慮有否進一步行動。為避開記者,他昨晚與女兒到教友家過夜。
大廈業主被斥講大話
裁判官慰問死者家屬,批評屋宇署測量師尹志威「求其」巡查大廈,「當係佢處理過嘅其他無數舊樓」,流水作業交行貨,再「自動波」出勸籲信及修葺令,並無認真考慮發封樓令。尹離任後,兩名同事發出修葺令,完工日期足足比去年1月29日塌樓遲近半年,比尹視察當天遲近8個月。
裁判官批評大業主翟愛聯為一己利益,講大話毫不猶豫,如訛稱致電署方過百次和無收到勸籲信。裁判官相信她曾致電承建商被拒接細工程,惟一遇阻滯便「企咗喺度硬晒軚」。翟介乎專業及小業主之間,不介意出錢,但「一半唔想,一半無能力」處理,最希望署方出面宣佈大廈是危樓,拆卸後取回空地,便最安樂。對裁判官的批評,翟昨無透過律師回應。
對於承建商朱偉榮及其工人,裁判官認為他們知署方指控其工程令大廈倒塌,「傾向有咁少講咁少」。他承認當日曾拆工字鐵,但事前數日施工「做咗啲咩」,證供很少亦不清楚。裁判官指,署方專家對塌樓推論很可能錯,接納獨立專家稱大廈在彌留狀態,朱的工程影響輕微,「好似駱駝背上揹咗好多嘢,仲加咗條稻草,佢就『lui』低」。家屬早前指控有人誤殺或謀殺,裁判官認為署方畢竟檢查過,「唔係無查到『匿』埋眼就發維修令」;翟是無盡全力;朱難預期小工程會令人死亡,無人要負刑事責任。裁判官建議署方日後處理兩類最緊急樓宇,要有結構工程師在場。毋須發多餘亦無法律效力的勸籲信,直接出修葺令。
屋宇署積極考慮建議
律師鄧達明指,裁判官批評未至於證明有人直接疏忽引致傷亡,應無助家屬民事索償。屋宇署對家屬致深切慰問,會尊重裁決並積極考慮各項建議。發言人強調業主對保障物業安全,有不可推卸責任,呼籲業主定期作檢查及維修。
案件編號:CCDI102-105/10
死因裁判官建議
1〉屋宇署巡視首兩類緊急樓宇時,應加入結構工程師陪同測量師視察
2〉視察後應發出修葺令,省去多餘勸喻信,並定期跟進工程是否符合進度
資料來源:死因庭
死因裁判官對各方批評
屋宇署:「求其」視察當例行公事,流水作業兼交行貨,之後「自動波」出勸喻信及修葺令,無認真考慮申請封樓令。最終大廈修葺令的完工期,比冧樓遲了近半年
大業主翟愛聯:為自己利益大話連篇,找不到承建商接手工程「就唔係點做嘢,企咗喺度硬晒軚」,訛稱致電署方過百次。如果署方出面宣佈大廈為危樓,拆卸後能取回空地,便最安樂。
承建商朱偉榮及其工人:庭上傾向不披露塌樓前施工內容,但裁判官接納獨立專家指有關工程對塌樓影響微乎其微,「好似駱駝背上揹咗好多嘢,仲加咗條稻草,佢就lui低」
資料來源:死因庭